失眠是怎么診斷和檢查出來的呢?


一般認為每周多于4個晚上連續3周或以上,入睡潛伏期大于30分鐘,或每晚總的覺醒時間超過30分鐘,使睡眠效率小于85%即為失眠。失眠癥有兩個基本因素:①睡眠被擾亂;⑦睡眠質量欠佳,對患者白天的活動具有明顯的不良影響。如果晚上的睡眠很少,但第二天的精神卻很好,那我們就說這不是失眠,失眠診斷主要就是要看第二天的癥狀,如果第二天的狀態很好的話,那么我們就稱為短睡眠。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草案)特意在性質和時間上對非器質性失眠作了規定:失眠是—種睡眠的質或者量令人小滿意的狀況,且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把這種以失眠為主要特征并持續相當一段時間,當事人有不良身心反應的睡眠障礙稱為失眠癥。

失眠癥的診斷一方面依靠問診時獲取的主觀癥狀了解病因、病程,另一方面需要借助客觀檢查方法。因為有的失眠癥比較復雜.要通過詳細的檢查才能確診。日前經典的方法是采用多導睡眠。

肢體活動電圖是另一種用于睡眠研究的檢查技術,這種檢查儀比較輕便,易予攜帶,可以在受測者家中進行記錄以避免第一晚效應的影響,已受到美國睡眠障礙協會的推薦。其他的睡眠檢查方法還有夜帽和激動敏感床墊。前者主要通過監團睡眠時頭部及眼臉的活動采測量睡眠各期,后者利用微傳感技術根據被測者的軀體活動、呼吸和心事等收集信息進行睡眠分析。

目前普通認為,要給失眠癥下一個確切的診斷應考慮3個因素:即失眠的主觀感受,失眠次日繼發的日間不良后果(如疲倦乏力、注意力下降、打噸等)和客觀檢查(如多導睡眠圖等),這3個方面結合起來綜合判斷。

診斷失眠的主觀標準(臨床標難)為:①主訴睡眠星少和睡眠質量欠佳;②白天感到疲乏無力、精神不振、頭昏、頭脹等癥狀是由睡眠障礙干擾所致;②僅有睡眠量減少而無白天不適(即短腿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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