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與睡眠的區別


時下,隨著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在社會生活中的普及,各種心理治療的方法逐漸被公眾知曉。其中,最為神秘的莫過于古老的催眠治療。

催眠時,在催眠治療師的誘導下,接受催眠者的意識由清醒變得恍惚,進而如醉如癡,其身體或柔若無骨而癱軟在地,或堅如木石而足以載人。在催眠師的指示下,被催眠者惟命是從,心無旁騖。催眠結束后,被催眠者由混沌狀態逐漸恢復意識,好似大夢初醒,對剛才發生的一切印象模糊,恍如隔世。被催眠后通常的體會是:“像睡了一大覺,舒服極了!”

由此可見,催眠和睡眠之間的關系似乎很密切,公眾往往難以區分。以致于人們多從字面上理解,認為催眠就是“催人睡眠”,而僅把催眠治療當成治療睡眠障礙的方法。實際上,催眠治療的適應證遠不限于睡眠障礙。解釋這個問題,還要從催眠與睡眠的區別說起。

首先有必要澄清幾個概念:催眠,催眠術,催眠狀態,催眠治療。

催眠:是一個古老的概念,由于目前尚無更好的詞匯來替代它才沿用至今。廣義的催眠是指人類活動中與催眠現象有關的一切文化現象,包括巫術、氣功、瑜伽、禪修、冥想、宗教、人體特異功能、各種神秘現象等。狹義的催眠是指催眠術實施的全部過程。被催眠和自我催眠都是生物的本能之一,生物可以通過催眠躲避危險、自我保全、維持健康、延續生命。因此,所有人都是可以被催眠的。

催眠術:是催眠師所運用的特殊的方法,籍此可以使被催眠者進入并保持于催眠狀態,并實現預設的目標,如治療疾患、溝通情感、破譯秘密、表演特技、開發潛能等。

催眠狀態:是指催眠術中被催眠者進入的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在此狀態中,被催眠者的受暗示性明顯提高,能與催眠師保持密切的感應關系,會不加批判地接受其暗示指令;催眠師則能有計劃地調控被催眠者的感受閾限和忍受閾限,使之呈現出清醒狀態下不可思議的功能。

催眠治療:是催眠術在臨床工作中的應用,是眾多心理治療的方法之一。掌握催眠治療的心理醫生可以不用藥物而治愈很多難治的疾病和障礙,包括諸如焦慮、抑郁、恐懼、強迫、癔癥等心理障礙,和諸如睡眠障礙、進食障礙、性功能障礙、高血壓、糖尿病、肥胖、慢性疲勞綜合征等軀體障礙,以及諸如厭學、沖動、口吃、各種成癮行為、不良習慣等行為障礙。

同時,也需要對睡眠和睡眠障礙這兩個概念有所了解。

睡眠: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的生理心理過程,與進食和性行為共同構成了人的基本需要。睡眠與覺醒構成了人的基本生理節律,正如呼吸交替、晝夜交替一般。人在睡眠過程中可以恢復體力、休息精神、積聚能量、蓄勢待發。如果強行剝奪睡眠,會造成人體不同程度的生理節律紊亂,甚至導致身心疾患。

睡眠障礙:包括器質性睡眠障礙和非器質性睡眠障礙,以后者比較常見。非器質性睡眠障礙中,又以失眠癥為代表。失眠是一種持續相當長時間的對睡眠的質、量不滿意的癥狀,包括入睡困難、睡得輕和早醒。失眠既可以作為伴隨于各種軀體、心理障礙的一種癥狀,也可以獨立作為一個疾病。因此,治療失眠是一項綜合的任務,不僅要治失眠癥狀的“標”,更要治引起失眠原因的“本”。

最后,可以通過催眠治療師的職責來區分催眠與睡眠。換言之,催眠治療師的任務是為被催眠者解除痛苦,帶來放松和快樂,恢復身心健康,而不僅僅是幫助其睡眠。

可以想見,人在睡眠時,身體不一定是放松的,如睡眠的姿勢可能導致軀體局部受到壓迫而緊張,由于呼吸節律的改變可能引起機體的缺氧,有時睡醒一大覺仍感覺不到輕松反而越睡越累。同時,睡眠時的精神狀態不一定是安定的,如睡眠中大腦仍在活動,表現為做夢。惡夢使人精神緊張,亂夢使人精神恍惚,美夢使人精神失落。而在催眠治療的過程中,人的身體放松,呼吸平緩,精神集中,雜念減少,實際上較睡眠更為有效,可以理解為一種事半功倍的休息方式。這也難怪有人在接受催眠治療之后感慨道:“可惜時間過得太快了,意猶未盡,真不愿醒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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