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催眠術



追溯起來,催眠術與許多事物有著相同的發展歷程。一方面有著極為悠久的歷史。早在遙遠的古代,人們就對它有所了解。或者說有了對它認識的萌芽。另一方面,對它的深入探討與研究卻只是現代的事情。下面我們就先來簡單介紹一下人們對催眠術的認識歷程。

在古代社會,原始部落中的醫生們或魔術師們就已對催眠術有所了解了。在當時,它被用于宗教和治療的目的。而催眠能力亦被認為是一種超自然的魔力。在西方,進入中世紀后,由于魔術師與巫術士們的活動,催眠術仍然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只不過,當它一方面在魔法外衣下大放光彩之時,它的形象也被固定為一種邪惡的力量。人們確信施催眠術的人是魔鬼的代言人,而被催眠者是受了魔法的蒙蔽。

翻過漫長的歷史書卷,進入現代。當人們對催眠術越來越淡化之時,一位名叫麥斯麥的醫生重新把它置于人們的視野之下。可以說,現代催眠術的起源是與這位德國醫生聯系在一起的。

麥斯麥(1734-1815),維也納醫生。1774年他發現可以通過用磁鐵觸摸病人的方法治療一些疾病。后來他又發現,不用磁鐵,通過直接觸摸病人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根據治療實踐,他提出了動物磁學理論。他認為,人體中有一種液體,周流全身。一個人的健康就依賴于這種“動物磁液”在全體各部分中保持平衡。如果身體中一部分磁液過多或過少,就會生病。他又認為這種動物磁液可以任意支配,可以從一個體傳到另一個體。這樣,當人磁液不平衡時,就可以用通磁術使得此人的磁液恢復平衡,使病人的這種“普遍流質”達到和諧的程度,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他曾在巴黎用通磁術治療大量病人并獲得成功,從而贏得極高的聲譽。但不久他的工作受到懷疑。結果當時的法國科學院介入此事。經過調查,科學院認為麥斯麥的動物磁液說是無法證實的,于是其觀點被法國科學院宣稱非科學而受到譴責與排斥。他被宣布為一個騙人的庸醫,他的工作被認為是一些騙人的江湖把戲,他的理論被認為是偽科學。麥斯麥從名聲與事業的頂峰被拋入了深淵中。在事隔200多年后的今天,當我們用“事后諸葛亮”的角度來看此事,我們應該對此做出如何評價呢?現在一般認為他的動物磁學理論的解釋是錯誤的。但他誘導出的催眠現象本身及起到的巨大治療效果是真實的。而且正是通過他,催眠術這種古老的技術才重新被引入現代社會。這是他的功績。那么對他本人我們又該下何種結論呢?我們看到一種觀點是把他看作是行使騙人伎倆的小丑。另一種觀點是把他看作是在科學探索道路上的先行者。他是犯了錯誤,但這是科學發展道路上不可避免的錯誤。他對自己的治療也經歷了一個由疑到不疑,再到提出適當的解釋的科學過程。但限于當時的條件,他還不可能提出或預見到更為合理的解釋。如果從現在的角度來看的話,麥斯麥巨大的療效來自于暗示。不過,在那時這個概念還根本沒有進入人們的視野,他還不可能用這種更為科學的概念來解釋他的奇妙方法。因而他的錯誤與功績就象偉大的亞里士多德那樣:雖在科學方面曾犯下許許多多錯誤,但這些錯誤仍然不能掩蓋他的偉大功績。

我們不打算再對這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話題下什么結論,我們還是繼續探尋催眠術的歷史吧。

當時的科學界麥斯麥的治療術宣判了死刑,但由于其方式在治療病人的有效,他仍然擁有大量的支持者。1784年,麥斯麥的一個學生皮伊塞居爾伯爵在用通磁術對一位年輕的牧羊人治療時,令人感到驚奇的事情發生了。這位病人竟然睡著了。不管皮作塞居爾如何喊叫,搖動,都無法讓他醒過來。可過了一會兒后,在他命令年輕人站起來時,他竟真得站了起來,并開始走了幾步,不過是閉著眼睛走路。睡眠雖然并沒有離開他,但他卻像一個完全的清醒者,做事敏捷。當皮試著與他說話時,這位農民的兒子在此狀態下竟機智而清楚地回答著他的每一個問題。皮為這一新的意外事件興奮不已。他又多次重復了這一試驗,他發現通過磁療可以讓大批人處于此種清醒睡眠中。進一步,他發現,在睡眠狀態下他對被催眠者發出的命令,會被催眠者恢復正常狀態時執行。醒來卻一無所知。皮伊塞居爾發現了催眠現象,但他對這種現象的解釋仍局限在麥斯麥的動物液體論上。

這之后,催眠術在醫學領域開始得到一些應用。如醫生們用它來誘導肢體的麻木,以便進行一些外科手術。另外,醫生們也用催眠辦法來治療一些精神錯亂癥。

當人們一方面鑒于其有用而使用它,另一方面卻因無法對之給出解釋而陷入尷尬之中時,1841年,英國醫生布雷德出版了一本書《神經催眠術》。在此書中他引進了現代的概念“催眠術”、“催眠者”等等。他在書中不但說明了催眠的真實性,還在理論上有了突破。他否認催眠是因一種神秘的活力流,或動物磁力的影響。他認為催眠現象的真實原因在于與視覺的固有聯系的高度集中的緣故。即:催眠狀態是過度注意的結果。這個學說通常叫做單念說。或者說:催眠狀態是一種使注意力專注于一個觀念的情境。正是在這種情境下專注的觀念常可實現于動作。他實行催眠時只叫受催眠者注視一玻璃水瓶塞,這亦可證明催眠的要務在注意集中。

布雷德是催眠術史上極其重要的人物,所以催眠術又叫做“布雷德術”。他同時還是自暗示術的先導者。在他的倡導下,對催眠術的解釋轉向了心理學領域。從此,對催眠術的研究開始多少步入了正軌。但圍繞催眠術的性質及其功用等方面的爭論一直繼續著。在19世紀后半葉,最有名且最重要的爭論是在巴黎學派與南錫學派之間進行的。

巴黎學派的代表是法國有名的神經學家沙可。他認為催眠是有病的神經系統的產物,因而催眠現象具有不正常的生理基礎。簡單說,催眠現象都是病理性的。另外,沙可對催眠狀態的幾種生理變化進行了研究。他提出催眠常呈三種狀態,而每個狀態都各有其特征。第一為昏迷狀態,其特征為四肢松懈,五官麻木,惟筋肉呈現過度感動性,第二為萎靡狀態,其特征為缺乏筋肉過度感動性,病人肢體完全受催眠者支配。第三為睡行(夢游)狀態,其特征為銳敏的暗示感受性,催眠者發任何命令,受催眠者都聽命唯謹。沙可稱全具這三種狀態的為“大催眠狀態”。最奇怪的是這三種狀態都可以施用手術使他們呈現。如欲喚起第一狀態,可輕閉眼皮;欲喚起第二狀態,可將眼皮揭開;欲喚起第三狀態,可輕按頭頂。總之,巴黎派把催眠狀態看作病征,由于精神病者多,由于暗示作用者少。南錫派極力反對此說。在他們看,凡催眠者不必盡具這三種狀態,而具這三種狀態時,也完全由于暗示,與精神病無關,尤其不是施用手術的結果。沙可所催眠的人是患精神病者,他們平時看慣了同院的病人在催眠狀態中所發的種種生理上的變化,無形中已受了很深的暗示,所以醫生用手合眼時,病人即預期曾經見過的昏迷狀態發生;用手按摩頭頂時,病人即預期曾經見過的睡行狀態發生。總之,沙可的受催眠者都是曾經受過催眠訓練的人,所以他的實驗結果只足證明催眠的要素為暗示,而不能證明催眠為病態。(見朱光潛著《變態心理學派別》))

南錫派與巴黎派不同,他們研究催眠術,偏重于心理的方面。此派的開山人物是李厄保。他也是第一個正式應用催眠于治療術的人。其傳人伯恩海姆被認為是此派的領袖。伯恩海姆相信所有的催眠現象,包括催眠術是由暗示所引起的完全正常的效應。伯恩海姆認為,催眠不一定都有沙可所描述的三種狀態,即使有這三種狀態,他們對其的解釋也與沙可不同。在此派看來,這些狀態完全是暗示作用的結果,也與病理無關。催成的睡眠與天然的睡眠,根本并無二致。睡眠中的暗示受感力特強,所以觀念立即實現于動作。這幾點是南錫派的基本信條,而這種信條所根據的實驗結果具載于伯的《暗示治療術》(1886)一書中。由于伯恩海姆發現一些人即便不入睡也可受暗示,所以他覺得把催眠術看作“催成的睡眠”這種看法太過窄了。因此他給出定義:增加暗示感受性的特殊心理情境之引起。

對這兩派的觀點可以總結為:巴黎學派堅持精神病的機體病因說,強調催眠狀態下的生理變化;而南錫學派則強調催眠狀態中的心理變化,尤其強調指出催眠的要素為暗示。另一點就是巴黎學派認為催眠現象是精神病征,而南錫派認為90%以上的人都可受催眠,可見催眠現象是非病理性的。

在這場激烈的爭論中,最終南錫派獲得了勝利。其心理學的解釋成為一種被普遍接受的學說,這使許多人相信催眠僅僅是一個暗示的問題。

按這條路走下去,催眠術的研究被轉向了暗示,又進一步轉向了自暗示。當對暗示在催眠現象中的重要性凸顯之時,對催眠本身的興趣反而變淡了。暗示終于“鳩占鵲巢”,成了主角。當然這只是說在新舊南錫派研究中發生的事情。在這一時期,還可以簡單提到弗洛伊德對催眠術的研究。

弗洛伊德先是受教于沙可。而后又曾專程到南錫接受了伯恩海姆與李厄保在催眠術方面的教導。可以說他是接受了這兩派催眠術的影響。弗洛伊德對催眠法的了解是逐漸深入的。早在學生時代弗洛伊德就通過觀察磁術家的公開表演而對催眠現象留下了印象,并對催眠術有了初步的了解。在與好友布洛伊爾交流安娜病例時,他也接觸到了催眠法。

1885年,他到巴黎向沙可學習。夏爾科當時是著名的神經病理學專家,還是薩佩特里爾醫院的院長。除開其它的方面以外,夏爾科還是歇斯底里現象的發現者。他還是一位技術高超的催眠師,他能在催眠狀態下借助話語消除歇斯底里癥狀。

從巴黎回國后,1886年,弗洛伊德開設私人診所。但起初,他使用的仍是當時流行的電療法。1887年在不放棄電療法的情況下開始使用了催眠法。在實踐中,他發現傳統的電療法的效果是很有限的,他認為,早先由德國最著名的神經病學權威耳伯(W?Erb)所倡導的電療法,有很多毛病。從1887年12月開始,弗洛伊德更集中地使用催眠療法。

為了介紹催眠法和暗示法,弗洛伊德在1888年就已把伯恩海姆的有關暗示及其治療效果的兩大本巨著的第一卷翻譯成德文。弗洛伊德還寫了詳細的序文。伯恩海姆的這本書叫做《催眠法、暗示與精神病治療法》。與此同時,弗洛伊德還在《維也納醫學周刊》上發表了該書的詳細摘要。弗洛伊德在該書第一卷序文中,還詳細探討了南錫學派與巴黎學派之間的分歧意見。弗洛伊德傾向于認為,催眠法主要是心理方面的,而不是生理方面的,盡管其中包含著神經與肌肉的過度興奮狀態。

為了進一步研究催眠術及其治療機制,弗洛伊德于1889年夏,帶著一位病人到法國南錫,向那里的催眠術大師們求教。這次南錫之行,李厄保和伯恩海姆作的催眠實驗給他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弗洛伊德從親眼所見的令人驚異的實驗中受益匪淺、深受啟迪。

不過,弗洛伊德帶到南錫去的病人的病情并沒有被治療好。伯恩海姆幾次催眠療法治療,效果都不好。

在隨后的治療實踐和研究中,弗洛伊德認識到催眠術對于治療神經病有明顯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有些病人不容易被催眠。二是通過催眠治療病人,有時一種癥狀消失了,卻又出現了一種新的癥狀。就是說催眠法往往不能使病癥根除。

就這樣,曾經依賴于催眠術治療歇斯底里病癥的弗洛伊德隨著對催眠術的局限性的認識,慢慢地步入了新的研究軌道。弗洛伊德曾說,真正的精神分析,開始于放棄催眠術。放棄了催眠術,弗洛伊德繼續實踐、探索、思考,最終總結出了一些新的醫療方法。但這種放棄并非完全否定,而應看作是一種超越,是對催眠術的揚棄。在日后的研究中,弗洛伊德并沒有忘記催眠術給他的深刻啟示。

正是催眠術試驗,使弗洛伊德確信:人實際上是知道一些為他本人開始以為并不知道的東西的。如果用弗洛伊德后來的術語就可以說:人在意識下并不清楚的事,卻仍為此人所知,只不過是為此人的潛意識所知罷了。所以當我們想知道那些為我們意識所不了解的事情時,就需要用合適的方法深入潛意識,或者用某種方法把潛意識中的東西引發出來。這就是弗洛伊德后來精神分析法的實質。

弗洛伊德還把這一重要結論用于釋夢。在釋夢時,他總要向夢者詢問夢的意義。弗洛伊德相信:夢者其實應當能為我們解釋他自己的夢。雖然,夢者常會說自己對于自己的夢一無所知。但是:夢者確實明白自己的夢的意義;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就以為自己一無所知罷了。

弗洛伊德正是從催眠現象的研究中獲得了這一證據。由此我們還可以看到弗洛伊德的潛意識理論是如何依賴于催眠術的。

正如他在《自傳》中寫道的:“給我印象最深刻的,莫過于得知在人類的意識后面,還可能隱藏著另一種極為強而有力的心智過程。”

可以說,通過催眠術的應用,弗洛伊德發現在人的意識背后,還深藏著另一種極其有力的心智過程——“潛意識”。后來,他發掘這種潛意識,并加以分析,最后導致了他的精神分析學整個科學體系的建立。就是說催眠療法為“潛意識”的發現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它為弗洛伊德潛意識理論的誕生提供了一方的動力來源。催眠術對弗洛伊德的重要性還有另一方面。正是這些零星的催眠試驗(尤其是催眠之后的種種跡象和暗示)令人信服地為證明了無意識心理的存在和它的活動方式,以至于在多年后,弗洛伊德為了論證無意識心理的存在時,還要提出催眠試驗作為自己的有力證據。由此可知,催眠術不但促使弗洛伊德發現了潛意識理論,而且還成為對其潛意識理論的有力證明。

在對弗洛伊德與催眠術進行過介紹后,不難發現弗洛伊德雖曾深受催眠術之影響,但他不久后就由催眠術轉向了他的精神分析,他對催眠術本身的理論并沒有做出多少貢獻。

總的說來,在十九世紀催眠術曾作為學術界與醫生界的一個研究熱點。但進入二十世紀后的前三十年間,對此的研究被冷落下去了。它在治療精神病方面受到了一些重視與應用,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相對而言,在一戰期間,這種治療方法還只受到少數人的重視,但到了二戰期間,它已受到了廣泛的注意。但是隨著麻醉藥物的出現,利用催眠麻醉顯得是多余的了。這也使得醫生們放棄催眠術的一個主要原因。在醫學、心理學界,當人們對催眠術的興趣減退之時,大眾的熱情卻日漸高漲。劇作家與娛樂場所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這種現象,一時間,催眠術成為夜總會和演出界感興趣的勾當。催眠術被濫用了。

進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情況忽然發生了重大變化。實驗心理學家作為一支新的生力軍加入到對催眠術的研究行列中來了。

事情的轉機是從1933年一本《催眠術和暗示》的書的出版開始的。書的作者是心理學家克拉克?L?赫爾。在這部經典著作中作者不僅給暗示和催眠的諸多方面投去希望之光,并且也大大清除了人們對于催眠的陳腐觀念。但是最重要的是,此書以一種明確的方式說明了催眠術是科學研究的一種合適的課題。赫爾此書為催眠術走出傳統進入受人重視的階段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它的出版使得美國成了科學的催眠術的研究中心。

1949年后,催眠術研究有效地開展起來了,研究人員和實踐工作者開始成立了臨床和實驗催眠術學會。英國、美國醫學催眠家協會陸續建立,并出版了各自的科學雜志。而且,這種有關催眠術的研究已經不再受到科學界的歧視,英國醫學協會和美國醫學協會正式承認了這種研究。正是實驗心理學家們的介入,使得對催眠術的研究與探索步入了一個新的層次。可以說,實驗心理學家對這個領域的研究帶來一場徹底革命。正是通過試驗,人們對催眠的認識發生了許多改變。可以說,實驗心理學家們的努力,加深了人們對催眠的認識。而以前一切舊的有關催眠術的觀念受到了強有力的質疑。如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催眠是睡眠的一種形式,而且催眠是由暗示睡眠來誘發的。但是實驗表明催眠與睡眠有著巨大的差別。再如,以前有觀點認為在催眠狀態下,被催眠者不會做出傷害自己與別人的事情。但有試驗表明:被深度催眠的人毫無理智地把自己置身于危險情境之中。被深度催眠的人會做出對他人危險的行為。對此可做如下解釋,催眠者會誘導被試放棄對自己有利的判斷。如果此結論成立,那么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在實際應用中,只能允許那些專業心理學家和熟練掌握催眠技術的人應用深度催眠。即便現在對此還無法做出最終結論,但至少被催眠的人不會作出違背自己想法的行為的觀點需要進行再檢驗。


催眠術作為一種奇怪的而令人迷惑的現象,在許多問題上人們尚無法達成一致看法。不同的研究者提出不同的解釋理論:動物磁學理論、睡眠理論、暗示理論、精神病理論、精神分裂理論、精神分析理論、目標指示理論等形形色色的理論。這些理論從認為催眠是一種不可抗拒的魔力到認為催眠是一個人按自己知道的規則來活動的游戲,簡直令人眼花繚亂。不幸的人它們都是有爭議的理論,統一的理論到今尚未形成。在建立一個合理的理論之前,還需要心理學家進行大量的試驗。另外,在是否以及如何應用催眠術方面,人們也還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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