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的標準


醫學上對失眠的定義非常簡單,即:對睡眠的質和量不滿意叫做失眠,只要是睡不著覺的、睡不醒的、睡不好的統一都叫失眠。然而,對失眠的定義如何更加具體化呢:

標準一:躺在床上超過30分鐘沒有睡著;

標準二:半夜老醒,醒來的次數超過兩三回;

標準三:天還沒亮就醒了,俗稱早醒;

標準四:夜夜做噩夢,噩夢連篇,噩夢的情節如同電視連續劇一樣。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需要注意,如果晚上睡得不好,但是第二天人精力很充沛,情緒很愉快,上班不出錯,按照美國的標準,這種情況不能診斷為失眠,只能認為是睡眠時間不夠。

失眠是人們最容易得的一種病,但如果只是偶爾或短暫性的發生睡不著覺的現象,且情況并不在屬于以上四種標準之內,那就不應該將自己的睡眠狀況定性為失眠,否則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精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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